太陽輻射量的測量裝置
總輻射表:總輻射表應滿足或高于國際氣象組織(WMO)規(guī)定的二級儀表要求;此外,總輻射表應至少每年校準一次,其校準因子應可追溯到世界輻射測量基準(WRR)(見國際氣象組織導則第九章)。
直接輻射表:直接輻射表應滿足或高于國際氣象組織(WMO)規(guī)定的一級儀表要求,此外,直接輻射表應至少每年校準一次,其校正因子也應可追溯到世界輻射測量基準(WRR)。
全波段紫外輻射表(TUVRs)當用全波段紫外輻射表確定暴露周期時,輻射表的帶通應能使300mm~400mm波段的輻射接收化,并且為能包括天空紫外輻射,應對其余弦修正。
商用全波段紫外輻射表如果在北緯400和南緯400間使用,需要每半年校準一次(如果在此范圍外使用,每年校準一次即可)。
窄帶紫外輻射表(NBUVRs)當用窄帶紫外輻射表確定暴露周期時,如果在固定角自然暴露中或玻璃過濾日光暴露中使用,應對輻射表余弦修正;如果輻射表在菲涅耳反射聚能器增強日光暴露中使用,應有超出平面鏡系統(tǒng)有效接收角的視場。
在上述任一情況下,輻射表均應至少每六個月校準一次,如果要求確保設備常數的穩(wěn)定性需要進行更頻繁的校準。
藍色羊毛標樣在確定暴露周期時,應按照IS0105-B01:1989使用藍色羊毛標樣(見附錄A)。